【公告】第8屆理監事通訊選舉公告
台灣自由基學會第8屆理監事選舉採用通訊選舉,以下事項敬請留意:
- 本會將於110/9/22前(以郵戳為憑)寄出選票。
- 110/10/22前回寄選票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
- 將於110/10/27於長庚科技大學D607會議室(開票地點暫訂)進行開票。
- 於11月底前召開第8屆第1次會員大會、第8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。
- 若會員有意參選此次理監事或欲推舉他人參選,請填妥附件之提名單,於110/9/11前,傳真(03-2118768)或e-mail至本會秘書處,以利秘書處處理後續事宜。
- 溫馨提醒,根據本會章程第十二條「………。連續三年未依照章程規定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個人及團體會員於前一年度未繳常年會費時,則於當年度停止其會員權利,但經補繳後得恢復之。」
- 停權之會員敬請於110/9/11前補繳,才得以恢復此次投票權。如您不清楚現在的會員狀態,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。
- 敬請於110/9/11前來信告知您的通訊地址,以便寄送選票。
感謝您一直以來的支持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隨時聯繫
台灣自由基學會理監事通訊選舉辦法
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第7屆第6次理事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第7屆第6次理事會議通過
-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台灣自由基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章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。
- 第 二 條 理監事之通訊選舉合併辦理。
- 第 三 條 本通訊選舉之選票,悉依「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」之規定製作。採用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票,由選舉人圈選,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,由選舉人填寫。
- 第 四 條 本通訊選舉票,應載明本會名稱,選舉屆次、選舉職位名稱及寄回戳止日期等,由本會負責印製。
- 第 五 條 本通訊選舉票應依理事會最新審定之會員(會員代表)名冊,於預定開票日一個月前以掛號分別寄達選舉人,不得遺漏,由監事會負責監督。其無法送達者,應於開票時提出報告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
- 第 六 條 本通訊選舉票應用雙重封套,寄由選舉人拆去外套,並將經圈寫之選舉納入內套後,個別密封掛號寄還。選舉票經寄回後,應即投入票匭,於開票時當場拆封。如未以掛號寄回或於投票截止後寄回(以郵戳為憑)或在宣布選舉結果後寄回者,視為廢票。
- 第 七 條 本通訊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,理事之圈選不得超過11人,監事之圈選不得超過3人。
- 第 八 條 本通訊選舉之開票,應在理事會議行之,並由會議主席指定或理事推舉監票員、唱票員及計票員等若干人。另監事會得派員監督。
- 第 九 條 開票結果,應由主席現場宣布及公告,並以書面通知各會員(會員代表)。對於選舉結果有異議者,應於結果宣布之日起15日內,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異議。本會於收受異議書後15日內查明,並以書面回復異議人;異議人如仍有爭議,得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- 第 十 條 本通訊選舉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變更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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